計畫介紹
巨量資料的收集、分享、與再利用已是輕而易舉,大量蒐集自公領域與私領域的人事物資料也促成循證(evidence-based)政策的興起,以幫助形成更符合現況的政策。這亦是推崇資料分享的學者如 Stefaan G. Verhulst 對於這類巨量資料共享與再利用的正面評價。但大量資料運用的雙面刃效應也逐漸白熱化,特別是「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 或「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的技術逐漸成熟後,許多使用巨量資料以預測、改變、決策公眾行為的工具或服務雖應運而生,但亦引出監控資本主義的批評。
新興資料科技的雙面刃效應讓我們看到數位資料的不當使用對國家、社會、人民所造成的傷害,也導致諸多公眾與資料控制者之間信任關係的破裂,於是各學科研究者與部分大眾對於資料匯集與使用的議題紛紛進行探討與監督,試圖重新建立信任。而這同時也是本計劃的源起。
本計畫預計由「數位共有資源」、「國家資料策略」、及「隱私與資安」等三大主題進行研究,向我國資料利用與保護提出重建信任的建議。
數位共有資源
英國 The Government Office for Science 從現有的數位資料處理方式中,歸納出三類資料處理的類型:(1) 資料池 (data pools)——來自不同來源的資料集匯集在一起,集中保存在一個組織中;(2)資料共享平台 (data sharing platforms)——在該平台上可以連結到多個資料集;(3) 直接的資料共享 (direct data sharing)——單個組織可以將其資料供重複使用。
本計畫關注這些不同類型案例在實務操作上所面臨的問題,不同類型會衍生不同的問題。儘管本計畫會同時關注三種類型,但預期會將重點放在第三類型。由於該類型可以是由資料主體自行組織,以共決的規範、倫理、與遵循的價值 (norm, ethics, and value) 匯集、處理、使用該群體聚集的個人資料的模式,亦即資料主體本身是資料生產者也是處理者、管理者,並經由自行組織共同治理該群體的資料。
國家資料策略
數位時代中,軟硬體技術的推進,鞏固了資料的經濟驅動角色,仰賴資料的商業模式已成主流。隨著資料經濟的蓬勃發展,也促使各國的不同產業都開始思考自身轉型為資料企業的可能。在這樣的脈絡下,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等政府或公民社會組織,近兩三年亦紛紛提出了國家資料策略,希望透過國家的高度,讓政府、企業、人民都能有效掌握資料,加速資料流通,並使用資料創造新穎、豐富的經濟模式。
本計畫預計將比較特定國家的「國家資料策略」、以及國內外「公民社會組織」(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 在個人資料保護與群體權益保障的立場與論述,並結合我們在資料分享社群上的研究成果,對台灣的資料策略提出初步建言,作為政府日後在形成增修資料政策的參考,降低社會爭議。
隱私與資安
重建信任常見的解決方式,是強化隱私與資安的保護。這部分可能是由法律的正當程序與規範修訂、資料掌控之透明化(涵蓋資料再次使用的權利義務以及個人隱私保護等)、社會參與、以及公司或政府責任與治理 (accountability and governance) 等不同層面著手,此亦為本計劃關注之範圍。